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众生平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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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众生平等思想必将深入人心
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着这样的观念:人是万物的主宰,是万物之灵,人是最高级的生物,其他生物比人低贱。
《圣经》旧约的第一章:"创世纪"中的第一节:"神的创造"中就有这样类似的话: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之所以引用《圣经》里的话,并不因反对《圣经》,只是想说明人是万物主宰的思想不仅受众之广,而且历史久远。
就连许多具有科普性质的节目也会提到类似人类是万物之灵的说法。虽没有歧视其他生命,但难脱认为人比其他生命更高级之嫌。
那么人,为什么会有"人是万物主宰"的思想?
如果我们做一个类比便不难明白。
在中国封建社会,一个人通过武力斗争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利,为了维护这权利,那个人便自称皇帝,并说:"我是天子,是天派来管理人间的,天赋与我至高无上的权利"。久而久之,那个人便从人种"变"成了龙种。
但是人种"变"龙种的神话到清末皇帝溥仪那儿便画上了句号,如果现在的谁妄图称帝,我们不难想像谁一定比在人民唾骂声中淹死的袁世凯死的更惨。
神话不能继续,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人人平等的思想已深入人心。
可人人平等的思想并不能阻止所有神话。
在人类发展史上,另一个人(人类)通过武力斗争(也可厚颜的理解成为智慧)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包括把其他生命任意摆上餐桌,可以仅为娱乐而虐杀其他生命……),为了维护这权利,那另一个人便自称皇帝(主宰)并说:"我是天子(主宰),是天派来管理人间的,天赋与我至高无上的权利"。久而久之,那另一个人便从人种(生命)变成了龙种(主宰)。
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阻止那另一个人了吗?
有,那就是将众生平等的思想播入人心。
中国社会的发展,将人人平等的思想播入人心,将皇帝赶下了台,把龙种"变"成人种。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
随着人类的发展,众生平等思想必将深入人心,主宰必将下台,万物之灵必将"变"为万物之一。
二   众生平等的正确理解
众生平等的理解很多,但我觉得并不确切。
我认为一个被人类广泛知晓的思想的理解,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数学证明题的证明,正确的理解不但要符合逻辑还要对人类产生巨大的积极的影响。
我认为众生平等思想的正确理解应类比于我们对人人平等思想的理解。
我们对人人平等思想的正确理解:人人平等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财富,相同的才华,同等的机会。人人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每个人履行相同义务并享有相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应对众生平等思想的正确理解:众生平等并不是每个生命都有相同的智慧,相同的能力,同等的生存机会。众生平等是指在《生命的法律》面前众生平等,《生命的法律》面前每个生命履行相同义务并享有相同的权利,任何生命不得凌驾于《生命的法律》之上。
三   《生命的法律》
生命有生存,发展的义务;生命有与其他生命合作和侵犯其他生命的权利。
四   怎样理解《生命的法律》
一个生命必须履行生存的义务,否则它将不再是生命。
只有发展才可使生命更好的适应环境,提高生存机率,才可使生命生存的义务得到持久履行,所以生命有发展的义务。
因为生命有生存,发展的义务,所以生命有与其他生命合作和侵犯其他生命的权利。
五   众生平等思想的作用
还原事实真相,破除人是万物主宰的思想,除去人披着的神的外衣,促进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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